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建筑揚塵治理明白書遞交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承諾書及建設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建筑揚塵治理明白書遞交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承諾書及建設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的通知
豫建建〔2016〕46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林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為了規范建筑施工生產經營行為,強化主體責任落實,突出抓好建筑揚塵防治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省政府決策部署,省廳起草了《河南省建筑揚塵治理說明書》、《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承諾書》、《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現將有關文書(范本)印發給你們,并就文書發放使用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廣泛發放《河南省建筑揚塵治理明白書》,全面開展建筑揚塵防治宣傳動員工作
制定發放《河南省建筑揚塵治理明白書》,是廣泛發動群眾、正確引導群眾、有效組織群眾參與實施揚塵防治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全面推動揚塵防治工作深入開展重要基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省廳制定的《河南省建筑揚塵治理明白書》(樣本),迅速印制成冊,逐一發放到本部門內部相關科室、所屬相關機構及主要相關人員,逐一發放到所轄區域內每一個建筑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和每一個建筑施工現場,并要求企業和施工項目部擴印發放到企業每一名職工和現場每一名人員,切實做到人手一冊、全員閱讀、全員掌握、全員行動。通過扎實有效的宣傳,全面提升全省建設行業廣大干部職工的揚塵防治意識,為切實打好揚塵治理攻堅戰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全面簽訂《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承諾書》,有效規范建筑施工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
簽訂《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承諾書》,是加強建設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的重要措施。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對在本地區注冊登記并取得施工資質證書的企業于7月10日前將《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承諾書》發放到位,7月20日前各企業完成蓋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手續并遞交到當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各省轄市、省直管縣要填寫《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承諾書簽訂情況一覽表》于7月25日前報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管理處。今后,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新申報資質企業報送材料時向其發放《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承諾書》,資質申批完成后,企業領證人員持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承諾書》領取資質證書,未遞交《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承諾書》的企業一律不予發放資質證書。
三、全面簽訂《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切實落實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責任
簽訂《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是落實建筑施工揚塵防治責任、做好揚塵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揚塵治理工作基本要求,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于7月10日前發放到本轄區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工程施工現場項目部,7月15日前各施工項目部完成項目蓋章和項目負責人簽字手續遞交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今后,在工程項目申請施工許可證報送資料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向其發放《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完成施工許可審批后,建設單位持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簽訂的《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領取施工許可證,未簽訂《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的一律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對于未遞交《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擅自開工的項目,一經查處,一律予以停工處理。
四、加強承諾書發放遞交檔案管理,夯實誠信責任追究依據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承諾書發放遞交臺帳,臺帳應載明發放文書內容、發放單位、發放人、發放時間、發放地點、領取單位、領取人、遞交人單位、遞交人、遞交時間等等,在接收遞交承諾書時,特別要審查公章、簽字手續是否完備,承諾人是否符合要求。對于手續不完備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對于接收的承諾書要及時歸檔編號,以便于及時查找和跟蹤管理。
五、切實履行自我承諾,有效強化誠信監督
各建筑施工法定代表人及施工項目負責人要切實強化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牢固樹立誠心為本的發展理念,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企業和項目管理,確保承諾的各項內容真正落到實處。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誠信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對各施工單位和施工項目誠信履約情況的跟蹤監督,對不履行承諾的單位、項目和個人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公開曝光和嚴肅處理。
附件:
1. 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承諾書簽訂情況一覽表
2. 河南省建筑施工揚塵治理明白書
3. 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承諾書
4. 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
2016年6月27日
附件1
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承諾書簽訂情況一覽表
地市:
序號 | 企業名稱 | 承諾人 | 是否法定 | 聯系電話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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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河南省建筑揚塵治理明白書
為了使全省建設系統廣大干部職工清醒認識我省大氣污染的嚴峻形勢和污染治理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做好建筑揚塵治理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和自覺性,省住建廳組織編印了《河南省建筑揚塵污染治理明白書》,供全省建設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學習。通過學習,切實做到十個明白。
一、切實明白大氣污染對人們生活健康的危害
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大氣環境之中,每時每刻都在呼吸著空氣,陰霾天氣、污穢的空氣不僅給人們日常出行帶來很多不便,而且給人們心情帶來重大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近年來,不少人因空氣污染嚴重引發疾病,致使患病率增加,一些人疾病加重因此縮短生命周期。可以說大氣污染問題已成為人民群眾的心肺之患,人民群眾深受污染之苦、污染之煩、污染之害,對此十分厭惡。
二、切實明白建筑揚塵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影響
大氣污染構成的因素很多,有工業粉塵、汽車尾氣、餐廚油煙、秸桿粉燒、揚塵污染等等,其中建筑揚塵是造成大氣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據省環保局大氣污染分析報告,建筑揚塵在大氣低空污染中所占比重較大,尤其PM10主要來自于建筑揚塵,占到了污染物總量的30-40%。因此,治理建筑揚塵已成為重中之中、當務之急。
三、切實明白當前我省的空氣質量形勢
當前我省空氣質量污染嚴重,其污染指數在全國排在了榜首。其中1-4月份河南省空氣污染PM10指數不降反升,同比上升8.2%。而周邊省份都不同程度的下降,河南省的大氣環境質量形勢與全國各地形成較大的反差,大氣環境治理已成為當前全省的一項緊迫而重大現實課題。
四、切實明白建筑揚塵污染的主要來源
近年來,建筑領域在文明施工、揚塵治理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總體上講,規范化、標準化,精心化管理水平不高,一些單位、一些企業、一些項目甚至一些部門思想認識不夠,社會責任感不強,工程建設管理粗放,工程建設過程肆意蠻干、狼煙四起,極大地損害了建筑行業的形象,對大氣環境質量造成了嚴重影響。其主要表現為:
(一)一些拆(除)項目在拆除中未制定拆除降塵方案,未采取噴水降塵措施,拆除的建筑垃圾長期不能清運,并無揚塵控制措施,嚴重影響城市環境,造成嚴重空氣污染;
(二)一些在建房屋工地道路不硬化,土方、建筑垃圾、砂石及散體建筑材料不覆蓋,車輛一過或大風一起塵土飛揚;一些工地樓層建筑垃圾不采取袋裝清理,而是天女散花、隨意拋灑;一些建筑工地委托土方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未加裝封閉設施,出場前未進行車輪車身沖洗,帶泥上路沿路拋灑。
(三)一些市政道路、管線施工單位管理粗放,泥漿塵土大量外泄于路面,車輛通過時形成連綿不絕的塵浪。此外,還有其他一些揚塵污染存在,這些問題必須引起工程建設有關各方的高度重視。
五、切實明白人民群眾對大氣污染防治的期待
大氣環境質量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身心健康息息相關,大氣污染防治是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人民群眾迫切期待。近年來,省委、省政府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視,省人大多次組織調研,省政協幾次召開聯席會議,省政府參事辦多次到省直各部門了解情況。近年來,省住建廳接到的省政協委員提案中,大部分是關于大氣污染治理方面的提案,其中大部分都涉及建筑揚塵治理的內容。同時人民群眾議論最多、呼聲最大、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也是大氣污染問題。由此可見,揚塵污染治理勢在必行、非治不可,不治無法向人民交待、無法向社會交待。
六、切實明白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態勢
在十八屆五中全會上,中央提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這五大發展理念是我國今后一個時期經濟社會建設與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其中綠色發展的核心要義就是保護生態環境,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像愛護眼睛一樣愛護生態環境,要像珍愛生命一樣珍愛生態環境。”李克強總理明確提出:“生態環境就是最好的公共產品”。“要向霧霾宣戰,不達目的決不停戰”。這充分表明黨中央、國務院對保護生態環境、治理大氣污染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并針對河南當前空氣質量狀況,省政府已把治理大氣環境污染做為一項中心工作來抓,陳省長任職后,高度重視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第一個調研工作的省直部門就是省環保局,調研的主要內容就是針對當前的空氣質量狀況如何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迅速扭轉大氣環境惡化的嚴峻態勢。6月中旬,省政府將召開大氣污染整治專題會議,部署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戰役,通過集中整治和長效機制建設,務必使我省空氣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七、切實明白揚塵治理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工程建設相關單位是工程建設活動的組織者、實施者和參與者,承擔著建筑揚塵治理的主體責任,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是工程建設活動的監督者,承擔著揚塵治理監督責任,其對揚塵治理工作重視程度、思想態度及采取措施如何直接關系到揚塵治理的成效。各有關單位積極開展揚塵治理工作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方針、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重要體現,也是責無旁貸、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各部門、各單位在揚塵治理中態度是否堅決、行動是否迅速、措施是否得力、成效是否明顯,是對其政治態度、思想境界、大局意識、核心意識、責任意識、管理能力的一次重要檢驗。
八、切實明白揚塵治理攻堅戰工作整治范圍和工作步驟
揚塵治理攻堅戰是全省范圍組織實施的一項重大行動,也是省政府決策組織的一場重大戰役。
(一)整治的主要范圍
全省城市規劃區內在建筑施工(拆除)工地、城市道路、建筑垃圾清運及消納場、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等。
(二)整治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6月30日前)安排部署階段:全省進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逐級宣傳動員,層層抓落實。
第二階段(6月30日至9月底)突出整治階段:組織對轄區內所有項目開展自查自糾活動,逐個項目對照整治要求和標準進行排查,確保全覆蓋、無遺漏。針對集中排查結果,列出揚塵治理問題清單,逐項明確責任人、整改時限、整治措施等,確保清單中的問題逐一整改落實到位。
第三階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回頭看階段:針對集中整治情況,對所有工程項目開展“回頭看”復查,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嚴防問題反彈。
第四階段(11月至12月底)鞏固提高階段:改進存在問題,加強制度建設,形成揚塵治理長效管理機制,強化監督執法,保證揚塵防治工作常態化、規范化。
九、切實明白法律法規對大氣污染防治相關單位的治理責任和要求
2013年9月國務院頒布了《大氣污染十條措施》,提出了公布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構建對各省(市)大氣環境整治目標考核體系等一系列措施。
2015年8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修訂通過,此次法律修訂,標志著國家依法治理大氣污染堅定意志和決心,標志著大氣污染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本法對大氣污染防治做出了全面規定,其中第四節是專門針對揚塵污染治理作出的規定,其主要內容為:
第六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建設施工和運輸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潔,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擴大綠地、水面、濕地和地面鋪裝面積,防治揚塵污染。
住房城鄉建設、市容環境衛生、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十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防治揚塵污染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制定具體的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從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單位,應當向負責監督管理揚塵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門備案。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工地設置硬質圍擋,并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在場地內堆存的,應當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應當進行資源化處理。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工地公示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負責人、揚塵監督管理主管部門等信息。
暫時不能開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當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三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
第七十條 運輸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漿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應當采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造成揚塵污染,并按照規定路線行駛。
裝卸物料應當采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方式防治揚塵污染。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道路、廣場、停車場和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管理,推行清潔動力機械化清掃等低塵作業方式,防治揚塵污染。
第七十一條 市政河道以及河道沿線、公共用地裸露地面以及其他城鎮裸露地面,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劃組織實施綠化或者透水鋪裝。
第七十二條 貯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應當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碼頭、礦山、填埋場和消納場應當實施分區作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河南省2016年度藍天行動實施方案》對揚塵治理做出明確規定:“深化施工揚塵綜合治理。建設單位要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加裝視頻監控、監管人員到位、經報備批準后方可開工。加強市政拆遷、建筑施工和混凝土攪拌站等各類工地監管,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治要求。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揚塵產生點須安裝視頻監控裝置,實行施工全過程監控。水泥使用量在500噸以上的各類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使用散裝水泥;城市建成區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漿,普通砂漿使用散裝預拌砂漿。”
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六個百分之百”是指:建筑施工現場要百分之百做到“施工工地周邊全圍檔、出入車輛全沖洗、施工主要道路及區域全硬化、拆除工地全部濕法作業、物料堆放全覆蓋、渣土車輛全部密閉或覆蓋運輸等”揚塵防治要求。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揚塵防治的有關規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于2014年印發了《河南省建筑施工現場揚塵防治管理暫行規定》,將法律法規內容進行細化,更具體、更明確。其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第八條 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或施工過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停工,施工單位撤離施工現場的,其現場揚塵防治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建設單位不確定的待建場地,其揚塵防治工作由享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負責。
第十條 所有建筑施工現場四周必須按國家有關標準規定設置連續圍擋,圍擋設置高度不低于1.8米(臨主干道圍擋不低于2.5米)。市區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應使用堅固、美觀、可周轉使用的硬質施工圍擋。拆除工地必須設置隔離圍擋,圍擋應封閉嚴密。
第十一條 建筑施工現場出入口必須設置車輛沖洗池和定型化車輛自動沖洗裝置,保證運輸車輛不帶泥上路。施工現場主要道路應適時灑水和清掃,防止揚塵。
第十二條 建筑施工現場要設置排水管網,并設沉淀池,施工廢水及雨水經過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統,排水設施應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沉淀淤泥要及時清除或集中存放。
第十三條 建筑施工現場出入口、場內主要道路及生活區、工作區必須進行地面硬化,確保地面堅實平整;閑置場地應進行固化、綠化等防塵處理。建筑材料、構件、料具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圖劃定的區域堆放整齊。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存放,不能密閉的應當在其周圍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止揚塵,并懸掛標示標牌。
第十四條 在全省范圍內積極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力爭做到能用盡用。
城市建成區內的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漿。
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場地揚塵防治工作應按照建筑施工現場的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五條 建筑施工現場在進行土方開挖、回填、轉運作業前,應對可能造成的揚塵污染程度進行判定,在正常施工情況下不能有效控制揚塵的,應當對擬作業的土方事先采取增加土方濕度等處理措施,以有效減少揚塵污染。
施工過程中應當采取有效降塵防塵措施,多余土方應及時清運出場。現場堆置需要回填使用的土方應進行表面固化和覆蓋。
第十六條 出現五級及以上大風天氣,必須采取防揚塵應急措施,且不得進行土方開挖、回填、轉運作業及工程拆除等作業。
第十七條 在建工程外腳手架必須采用符合標準要求的密目網進行全面封閉,并保持嚴密整潔;樓層內清理施工垃圾,應采取先灑水降塵后清掃的作業方法,并使用封閉式管道或裝袋(或容器)使用垂直升降機械清運,嚴禁高處隨意拋撒。
施工單位應當采取各種措施,合理利用資源,防止浪費,減少建筑垃圾的產出量。
第十八條 建筑施工現場施工垃圾應集中、分類堆放,嚴密遮蓋,及時清運。生活垃圾應采用封閉式容器存放,日產日清。施工現場內嚴禁隨意丟棄和焚燒各類廢棄物。
施工單位必須建立施工現場保潔制度,有專人負責保潔工作,及時灑水清掃,做到工完場清,道路清潔。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選用的土方或工地垃圾運輸車輛,應當為密閉式或有覆蓋措施的運輸車輛;泥漿運輸車輛必須選用全密閉式車輛。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對施工現場運輸沙石、灰土、渣土、工程土、泥漿等散體物料的車輛封閉嚴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防止遺灑飛揚。
第二十條 省轄市城市主城區內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施工現場主要揚塵點應安裝視頻監控裝置,實施施工全過程實時監控;1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施工現場提倡并鼓勵安裝視頻監控裝置,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當地情況,制定分步實施計劃,逐步覆蓋到所有施工現場。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拆除工程發包單位)實施工程拆除,應當與拆除施工單位簽訂拆除施工合同,明確拆除過程中安全管理及揚塵防治責任。
第二十二條 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發包單位應當制定揚塵控制方案,并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未制定揚塵控制方案的,不得進行拆除作業。拆除作業前及作業過程中應當采取噴淋降塵措施。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后形成的建筑垃圾應進行全部覆蓋并在10日內清運完畢;10日內不能清運完畢的,應到當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說明原因,并報請延期,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0日。建筑垃圾清運時易造成揚塵的,應采取降塵措施。
第二十三條 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清運完成后不能及時開工建設的場地,必須采取地面噴水、固化硬化等有效措施防止場地揚塵;超過3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
十、切實明白揚塵治理責任不落實的處罰問責措施
《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設置硬質密閉圍擋,或者未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揚塵降塵措施;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時清運,或者未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的。
違反本法規定,建設單位未對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的裸露地面進行覆蓋,或者未對超過三個月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的裸露地面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運輸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漿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未采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
《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或者停業整治:
(一)未密閉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的;
(二)對不能密閉的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或者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
(三)裝卸物料未采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方式控制揚塵排放的;
(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五)碼頭、礦山、填埋場和消納場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
(五)排放有毒大氣污染物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未按照規定建設環境風險預警體系或者對排放口和周邊環境進行定期監測、排查環境安全隱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環境風險的;
(七)向大氣排放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及廢棄物焚燒設施的運營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有利于減少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的技術方法和工藝,配備凈化裝置的;
(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惡臭氣體的。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建設工程施工和城市道路揚塵污染整治攻堅戰的緊急通知》中對揚塵整治提出了“四個最嚴”、“七個一律”;“四個最嚴”即:最嚴格的標準、最嚴密的措施、最嚴肅的檢查、最嚴厲的處罰。“七個一律”即:所有治理不達標工程現場、商品混凝土站一律曝光、一律記入不良記錄、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上限處罰、一律給予緩批資質、一律限制招投標、一律通報給市(縣)政府。
附件3
建筑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承諾書
本企業做為建筑行業中的一員,在建設工程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工程建設及建筑行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自覺履行的社會責任和義務,本人做為企業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作如下承諾:
一、建筑市場方面
(一)依照資質證書核定的工程施工范圍承接工程項目,不轉包和違法分包工程施工業務。
(二)按照企業投標時擬定的項目經理確定安排項目經理,不隨意更換,確需要更換的按照有關規定報建設單位同意,并將新更換人員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保證項目經理經常在崗、履職盡責。
(三)嚴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按照約定按期完成合同范圍施工內容,切實做到誠實守信。
(四)及時發放工人(含農民工)工資,確保不克扣、不拖欠。妥善解決本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各種糾紛問題,及時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程質量方面
(一)建立健全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和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嚴格考核獎懲,確保體系正常運轉,責任落實到位。
(二)認真執行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有關規定。
(三)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制度,明確質量標準、管控措施和工藝要求,切實規范和加強施工質量管理工作。
(四)切實加強建筑材料質量管理,嚴格材料驗收把關,確保不合格建筑材料不進場、不使用。
(五)嚴格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加強每一道施工工序、每一個施工分項、每一個施工階段、每一項施工工程的檢查驗收,確保上一道施工工序施工質量不合格不進入下一道施工工序,上一個施工階段施工質量不合格不進入下一個施工階段,每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不合格不交付使用,確保施工中不偷工減料、弄虛作假。
(六)對工程保修期內的質量問題,自覺履行保修責任,及時解決工程竣工后有關質量問題。
三、安全方面
(一)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持續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考核獎懲,確保體系運轉正常,責任落實到位。
(二)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按照住建部規定和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三)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嚴格機械設備、施工用電、基坑開挖、腳手架搭設、模板支撐、臨邊洞口防護等各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檢查驗收、監督和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嚴格落實主要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部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全部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杜絕無證上崗。
(五)加強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落實安全生產所需費用,確保安全生產費用不擠占、不挪用。
(六)切實加強企業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著力提高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確保各級各類人員安全教育全面到位。
四、施工揚塵防治方面
(一)切實重視和加強施工揚塵治理工作,加大揚塵防治工作力度,逐級明確和落實揚塵治理責任,確保公司承建項目揚塵防治工作全面覆蓋。
(二)認真執行揚塵防治法律法規及各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管理制定,自覺履行揚塵防治責任和義務,切實規范揚塵防治工作行為。
(三)建立健全揚塵管理制度并認真落實,對揚塵治理工作不力的項目實施整頓和經濟處罰。
(四)本公司所有承接的工程項目嚴格落實揚塵防治工作標準和要求,切實做到7個百分之百。
一是施工現場100%按標準要求設置封閉圍檔,確保圍檔嚴密、堅固、美觀、高度符合要求。
二是施工現場道路路面100%進行硬化,及時進行道路灑水降塵及清掃。
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裝車輛沖灑裝置,出工地車輛車輪車身100%沖灑干凈,確保不得帶泥上路。
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開挖、垃圾裝卸實施100%灑水壓塵。
五是施工現場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蓋嚴密。
六是委托清運施工現場渣土及建筑垃圾車輛100%為密閉(封閉)式合法正規車輛。
七是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點、污染指數監控率及出入口出場車輛沖洗監控率100%。
以上承諾我公司將全面落實,如有違反承諾行為,愿接受各種處理。
公司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
我作為(項目名稱)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對本項目揚塵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鄭重承諾:
一、認真貫徹執行大氣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及政府和行業的有關規定,認真履行揚塵治理責任,全面加強本項目施工揚塵控制與管理。
二、加強對揚塵工作防治的領導,建立本項目揚塵治理責任制,明確項目領導班子、相關人員及各分包單位的揚塵防治責任,并嚴格檢查考核,確保揚塵治理任務、責任落到實處。
三、根據本項目可能發生的揚塵情況,組織編制施工揚塵防治專項方案,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四、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立揚塵治理公示監督牌,標明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工期、項目經理、聯系電話、監督舉報電話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五、配備灑水設備,配備現場保潔員,專門負責現場灑水降塵和揚塵垃圾清掃,保持現場環境衛生整潔。
六、全部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杜絕現場攪拌,杜絕現場焚燒各種廢棄物。
七、工程外腳手架外側按標準要求進行密目網全封閉,樓層內建筑垃圾采用灑水降塵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裝或容器裝后使用垂直升降機械運送地面垃圾堆放點,現場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閉管理。
八、重污染天氣或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進行拆除作業、土方開挖、回填及清運作業。
九、自覺接受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確保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十、嚴格落實揚塵防治工作標準和要求,切實做到7個百分之百。
一是施工現場100%按標準要求設置封閉圍檔,確保圍檔嚴密、堅固、美觀,高度符合標準要求。
二是施工現場道路路面100%進行硬化,及時進行道路灑水降塵及清掃。
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裝車輛沖灑裝置,出工地車輛車輪車身100%沖灑干凈,確保不得帶泥上路。
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開挖、垃圾裝卸實施100%灑水壓塵。
五是施工現場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蓋嚴密。
六是委托清運施工現場渣土(含泥漿)及建筑垃圾車輛100%為封閉(密閉)式合法正規車輛,確保不沿路灑漏。
七是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點、污染指數監控率及出入口出場車輛沖洗監控率100%。
以上承諾,確保全面落實,如有違反,愿接受一切處理。
承諾人所在單位(蓋項目章):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抄送:省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6年6月27日印發